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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描述
自然人销售货物给企业,如何确认自然人应该在哪个机构所在地开票和交税?
专家回复 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,应当向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。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个人,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。 政策依据 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: 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: (三)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,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;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,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。 《发票管理办法》: 第十六条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,可以凭购销商品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、经办人身份证明,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。依照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,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,再开具发票。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,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。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。
源:中税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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